关于建安发票及混合销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02:26
1.我公司是私营机电产品的机械及维修企业,全年的收入以增值税为主,所得税在地税局征收,以查帐征收方式,在07年的,接到一项工程,当时就要求在我司所在地税购买建安业的3点的发票(这样可以不按17点年增值税缴税,因为我司经营范围有建筑项,于是就买到了建安的发票),07年就自购建安发票开了40万的收入(营业税和附税在当期就上交了,工程的成本数据我没有)。
2.由于我们全年的增值税收入都是在国税网上报税,(地税也是在网上申报),因为我们的所得税是按利润来缴纳,经理一直认为我要合理避税,做亏损就可以不交所得税,这样我就没有将建安的收入入财务报表,这个结一直在我心里,我问过多人,无果,这种行为算偷税吗?待国税来查帐的时候会有处罚吗?如果我现在补07年的收入入帐,是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还是在这个月中报入收入。此分录如何做啊?
3.如果建安成本这块的数据不详,我可以按报价的清单列出接近于项目总额,(这是项目经理的意思,因为老板和项目经理是兄弟,却不重视财务的数据凭证的真实性)。来作为成本数据吗?谢谢大家

既然按利润来交,你可以想法把成本支出放大,利润值做小些,成本支出可以想法让老板来决策是否开假发票来进账,其实中国的税务不是在于财务如何做账,而是在于老板如何和税务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