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需哪些手续才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1:21:30
我母亲临终前立有口头遗嘱,去世后需办哪些手续才有效
谢绝海答

1、“口头遗嘱需哪些手续才有效”:口头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是:一是情况危急、来不及立自书遗嘱或其他形式的遗嘱,二是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见证口头遗嘱的内容。

2、你母亲临终前的口头遗嘱:如果是在病情突然加重、来不及通知亲属或立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情况下,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的,就是有效遗嘱,可以按遗嘱内容办理继承事宜。

3、“我母亲临终前立有口头遗嘱,去世后需办哪些手续才有效”:
(1)这话有一个认识的误区:口头遗嘱是否有效,不是在你母亲去世后“办什么手续”才“有效”的,而是取决于你母亲生前立口头遗嘱时的情况:如果不是在病情危急时所立、如果没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如果虽有见证人但其中一个或两个见证人都与此事有利害关系:那么,遗嘱无效。
(2)你母亲去世后想证明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并根据口头遗嘱继承的:先由2人个以上的见证人宣布口头遗嘱的内容,如果其他继承人没有异议,就可以按见证人所述的口头遗嘱的内容办理继承;如果其他继承人有异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此时主张按口头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应拿出证据证明立口头遗嘱时情况危急、见证人与此事无利害关系,有证明的,法院会认定口头遗嘱的效力;如果无法拿出证据证明以上事实,则口头遗嘱可能被法院确定为无效,会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你母亲临终前如果有其他见证人在场的话,遗嘱就生效了。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由于口头遗嘱是以口述形式来确定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非书面形式,且具有紧急性,在司法实践中较易产生纠纷,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所以有必要对口头遗嘱的效力及认定进行探讨。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