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事的法律问题,没有高分,帮帮忙,新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30:44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车有保险,车险是120%,然后有第三者保险最高给10万,我家车撞了个老爷爷,然后老爷爷住院了,住了10天医院,我家100%责任,他没什么事,医药费花了7000多块,但是要上交通局结案的时候,他说他在医院的医药费没给全报还有800元左右的药钱保险公司认为不合理没给他报,所以他要求我家人给他这没给报的800和精神损失费和打车费。 但是我家也觉得不公平,因为我家保的是全险,不应该在自己拿钱给他了,所以也没有给他,他现在要上法院告我家,我想问下 ,打官司谁的胜算大?他的要求合理么?我认为既然保险公司都认为他有800元的药费不合理,是不是他打官司要这钱也没道理啊? 谢谢了 没高分 辛苦了!

1、不是所有的医疗费都能报销的,医保范围外的药品,只要确实是因事故使用的,当然得由你们支付。
2、适当的交通费也是合法的请求,但应当以经济适用型的交通工具为标准,回回打车时不可以的,另外交通费保险公司是应当报销的。
3、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是不管的,但是伤的不重的话就算打官司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的,就算支持也不多,你们自己掏吧。
4、撞了人赔点钱是理所应当的,人家受罪你掏钱,都没占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