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法院上述离婚,法院可以不通过传票告知被告,就宣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9:31:09
原告向法院上述离婚,法院没通过传票的方式,也没实质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在被告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就宣判离婚,已经快一年了,被告都没收到判决书,可是原告已经又结婚,请问这种情况,被告已经怎么办...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如果真是这样,一路向上告!信访办、政法委。一切和司法有关的机构,一定弄个水落实出。

不会是真的吧?要是你说的情况属实,那法院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我建议你向人大机关和上一级法院反映这个问题。

你没有收到判决吗?是不是给你留置或是转收了啊?

1、法院一般都是电话通知,不使用传票。
2、可能电话通知你,你没有接,缺席判决。
3、离婚判决已经生效,即使出现错判,也不可以撤销判决。

是不是被告下落不明满二年,法院以缺席判决的程序判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