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深入研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8:06:39
强奸罪,是指违背对方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异性发生性交的行为
最近在研究一个问题:
女性是否可以对男性实施强奸犯罪:
如果是违反男性意识,强行和男性发生性行为,有两种可能:
1,男性生殖器勃起:勃起说明符合男性意愿了,不属于强奸
2,如果男性不勃起,后面的犯罪行为不能继续,既犯罪未遂,构成猥亵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而不是对方,这里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异性发生性交的行为

关键在于违背妇女意志,不管你用何种手段。
所以妇女违背男性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不是我国刑法的规定,不能算是强奸罪。
同理也不能算是猥亵罪。
被强行的男性,只能提起民事赔偿,如果因为被强行而受伤,应当认定女性故意伤害罪,也不可能是强奸罪。

但是这并代表女人不能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一个女人如果帮助男人强奸其他女人,则为强奸罪从犯,以强奸罪论处。

你研究的太细致了

一、你的研究课题不是我国刑法上所说的强奸犯罪内容;

二、我国强奸犯罪的全称应该叫强奸妇女罪,犯罪对象特指超过十四岁且精神正常的妇女,从而男人没有成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的存在余地(认识错误除外--那是范畴)。

三、要了解强奸罪的立法本意,本意通说认为是保护妇女拒绝和除配偶以外的任何男人性交的权利。这里面没有男人什么事。

男性的性自主权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女性不可能对男性实施我国刑法意义上的强奸

所以说你研究的问题无意义

后两个问题就不值得在刑法的意义上探讨了

而且猥亵男人在刑法上也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