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是否可以复印庭审笔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07:53
当事人可以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材料(详见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想复印可以吗?

1、可以复印,但是得有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 第五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可以查阅摘抄,但不能复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按照民诉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查阅本案庭审笔录和证据材料时,必须在人民法院内进行。对准许查阅的案卷材料可以摘抄,但不得擅自复制。”

庭审记录应该不行 但证据和对方的起诉状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