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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3:02:55
你好,小弟想做一个网站,涉及到一些新闻链接,但小弟得到新闻的途道没有像百度,腾讯那么广,不知道小弟在自己的网站上放上他们一些新闻的超链接,一点击可能到对方的网站那边去,或者把他们的新闻内容直接拿下来,放到自己的网站去,这样会触犯道法律吗?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1号)
第十六条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
第十七条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行为。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因而,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可以推断出如果你注明时事新闻出处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