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纠纷可以提起人民法院仲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49:46
1990年父亲调该地任职,为了随父母意愿,91年买三分地建盖住房200多平方来,买地建房都是我和我丈夫一手和卖主商量和签订协议并找建工完成的整个建盖工程,且我和我丈夫出资占了整个投资的三分之一。房建好后,我父亲在不与我们投资人商量的情况下去办了他个人名义下的房产证,这引起了我丈夫极大的不满,他愤恨我父亲的做法为这事经常找我麻烦,三天两头说我父亲至少得补他两万元,扯了多年,因我和他关系有些危机我怕他争房产,在96年我就把他私藏的以他名义买地和建房的所有协议书悄悄地交给了我父亲以防万一,在2004初我们离婚前,他用卑鄙手段还是骗走了我2万元。现在我想确认我应该有的房权比例(不计我的投资我投力,按法律正常分割就行)更是因为还有以下纠纷问题:建房前弟弟先是奔我来在该地上中学,父亲调来后弟随父住,建好房弟弟随父母生活。建房当时他还是个学生,妹妹又在异地工作,弟大学毕业回来分在异地工作,大约96年调回父母身边,婚前后和父母同住,父母都是退休干部,工资不低还请了保姆,包揽了他家的生活费,应该说是他家依靠了父母。父亲2000年底辞世后,弟提出将父亲户主名下的房产证更名于他,我和妹妹反对,因为母亲健在,我们一致意见只能更为母亲名,我们出了更母亲名(有母亲、我和妹签名)的证明托他去办,当然他找的是他在直接办该业务工作的同学办了,都几年了,办理的结果一直不予摆在桌面上,是不是办成他个人的我们却全家都一无所知。弟家和我都在06年春节前搬进了各自买的新房,从此,母亲一直跟我生活在一起。房产证在弟手里,我们没法看得到,07年因我欠帐急还,我让他只支我3万元,以后我的全部产权转给他,最后让步只要他在07年12月31日前支我2万元我也把产权全给他,我写了协议,我和母亲都签了名,但我记不清楚他是不是拿走了一份做文章。74岁的母亲多次要他卖房,就想在她在生之年处理好家庭房产权属,家庭团结,但就是处理不下去。他擞开的母亲的存在,说是父亲对他说过房产全是给他的,又没有父亲的遗嘱凭据,父亲也没有向母亲、妹妹和我有过这方面的交待,弟这做真是太过头了,但母亲在,我不想让她痛心,再是姐弟间我不想走极端,真到不得已再说。我想寻求法律上的帮助,明确法律关系心里有个底,尽量往好的方向解决问题。问题有:1、如果弟用更母亲名的证明更为他自己名,几年后(即母亲过世后)这个证有效吗?我们怎样追究他经办的同学不按证明内容办证?请

我不抄袭,我女朋友是律师,我帮你问了。
第一个问题:1、向法院提出申诉,必须要有可靠的证据为前提,法院才会受理。按照这个女士所说的,如果母亲过世后,就是证人之一去世,就必须提供当时的书面材料,也就是你们母亲,你,还有妹妹签订的证明书提供给法院作证。2、再者,你父亲去世,因为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遗产应该这样分配:就拿这个房子来说,这虽然是你父亲登记在他名下的产权,但是也是你父母结婚后的共同财产,理应你母亲先得一半产权,剩下的再和你母亲,你,弟弟,妹妹,(如果你父亲的父母健在,也要算)平均分配。3、如果女士你要追究那个同学不按证明内容办,也是要提供证据,法院只受理有证据的案件,比如说书证,就是你,母亲,妹妹共同签订的证明书,人证,最好是与案件无关的第三者,可信度最高。
第二问题:协议书要双方签名盖章才可生效,而且协议书要按着民法的基本原则秉着平等自愿公平等的前提下签订才算有效。这位女士,当时的协议书应该是一式两份的,你只要提供你自己那份,那上面有你弟弟的字迹或者盖章签名即可。即使打印的协议书也应该是双方签名认可才能生效。
第三个问题:1、你可以到仲裁法院去申请仲裁或者你们区初级法院或者中级法院提出申诉。你先去法院,把你收集到的所有证据都提供上去,等法院审批,如果通过了,法院会通知你排庭,如果不通过,会告诉你缺少什么东西不予开庭。2、你弟弟这是无权处分,不用管他,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原因在第一个答案里说了,你父亲的遗产应该是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这个房子,你母亲本来就有二分之一,你,你母亲,你妹妹,弟弟只能分到剩下的二分之一,而且你们的原意是过户给母亲,所以,你弟弟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个房子他根本无权处分。
第四个问题:你的理由非常充分,只是你的证据我不知道你到底有多少,如果你按着我前面三个答案去做,把有力的证据收集齐,你起诉就能得到你应有的部分,最重要的是书证和人证,具体的我在上面三个答案都给予了提供。
全手动打字,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