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随意辞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27:47
我的试用期为6个月,在我工作的第6个月即将转正的时候,公司突然提出要辞退,理由是不胜任工作。但是在我7月份的进行的3-6月的考核中,我是合格的。请问我是否应该得到赔偿?赔偿是多少?不然我是否可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请律师告单位?应怎样做,维护我们打工者的权利,请高人指点,在线急等。

1.首先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提供出你不能胜任的证据。
2.如果不能提供,或者像你所说你考核都是合格的,公司根本不可以和你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如果一定解除,要对你作出赔偿的(估计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3.如果公司强制解除,你完全可以去当地仲裁去投诉,千万不要默认,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你以上所说,公司是不可以和你解除合同的,所以仲裁你也一定会赢。
(另外2008年公布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员工有利的地方还是很多,平时多看看,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的确是在试用期内被通知不符合要求而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赔偿,当然前提是单位原先告知过你有关岗位胜任的要求,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具体,请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