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的亲生父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41:39
我妻子在出生三天就被其生父(由于党员作风问题,想当官,之前有一个女儿)送与我岳母,她在岳母的家中生活当中,高中、大学所花的些费用是由其生父通过银行邮寄提供的(约4万多)。当时我们结婚买房的时候,资金紧张,我对象向其生父写了一封信说要借15000元,随后通过银行给了。现在生父27年后突然来我们家让我们打15000元的借条,说什么给是给的,借的要还。我们没有打借条。当场我对象和其生父吵了一架。27年前狠心抛弃自己刚出生三天的亲生女儿,这点钱能算了什么,竟然让打借条,来索债。临走时还把买了(我女儿----他的外孙出生11多月了,他第二次来,买了30元钱的银鹭,前几天刚空手来过一次)的很寒酸东西拿走后重重的摔在了楼梯间。最后走的时候还说有我们后悔的时候,并偷走了我们家的一套钥匙(走后发现丢了,他说我们后悔的事可能指这)。走时还说了,要告我们。 要告我们,如此生父......
父女间还用打借条吗?有钱肯定要还。用不着来威胁吧,兴师问罪似的,可以好好说啊。还逼着跳楼,还要灭女儿全家,这是父亲应做的吗?说什么也不顾,只要钱。
为了争房子,还动手打自己的亲哥,本来家里老人就一直是他哥照顾,分房子了,竟然不同意平分,不让自己哥要,说他有房(那都是他哥自己买的),那你在外面不也是有房子吗?这么多年照顾父母的时候你在哪?
大家看问题要全面,这些行为是为人弟,为人父应该做的吗?直钻进了钱眼里,如此人......
借钱的时候都处的还可以,就是这次村里房改为了争房子,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六亲不认,啥也不管,只认钱,以前不这样,早知道这样,别说借钱,就是交往我也不会同意的......

先换门所要紧

咳,有的时候就不能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吗?

1,难得父母给我们的是天经地义的,不给倒是不应该的吗?

2,既然是“........说要借15000元”,而他父亲的的确确“随后通过银行给了。”,那拿个借条除了大家颜面上有些差强人意,但是的确是彼此当初的约定啊。
——当初为什么不说“要”呢?先小人后君子不会吗?先君子后小人,哪个人遇到这种事舒服啊?

3,你们毕竟已经是成年人了,有工作上班了,他爸爸倒是年龄越来越大了,很多人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要有些钱留着养老的,瞧你老婆的架势,我们不知道会不会给他养老?!

4,如果说狠心,倒是有些过分了,再怎么样——“高中、大学所花的些费用是由其生父通过银行邮寄提供的(约4万多)。”。试问,如果真的狠心会这样做吗?

不喜欢他干嘛还跟他借钱?!虽说这人很差劲,但你们也是自找的!人家借你的钱本来就是要还的,你们又不是小孩了,打张借条也是应该的事情,况且当初也是说好借的。即使有所不满也是人家姑娘的事,你根本没有理由跟着啰嗦。这跟当初的绝情是两回事!

听你这么说,这人真的是很差劲,鄙视他!但这人越坏越小人,就显得你们的做法越有问题,跟小人借钱已经是糊涂之举,再跟他纠缠纯粹是自己往麻烦堆里跳嘛!你没听说么:宁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
另外你口口声声说什么父女,我都能感觉到你们已经是名存实亡了。别一用到人家就是父女,不用时就怎么怎么瞧不起人家。如果这样跟他的人品也查不到哪去!

打借条是应该的,照道理给了人家的孩子就是别人家了,那亲生父亲还付钱给她上学呢,你觉得拿他的钱是应该的,那你们现在成家了,有没时常塞钱他老人家?有没时常去孝敬他老人家,所谓的应该是一等一的,你没为人家付出过,人家也不会为你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