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请懂法律朋友帮忙指教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54:50
由于房子由男方当时借债抵押给个人手里,现在钱没有还,房子照还不给,现在我们夫妻要离婚了,说好这笔借款是由他来还的,离婚协义是这样写的,看行吗,
男方考虑到女方带孩子无处居住,暂由女方和孩子居住,如果女方再婚的话,把房子现价的一半房款为3万,归为孩子所有,存在孩子的名下。
房子照是原来住户的名字,买时只是一份书面合同,现在由男方抵押借钱在别人那,这个归男方要回房子照,所欠的债务由男方偿还,并协助女方过户房子照到女方名下,更名费用女方负责,时间期限为1-1.5年。过期的话女方有权向男方索要违约金。如果以后由于某种原因女方需要把房子卖了,由男方协助办理卖房子手续。
大家帮忙看下这样写行吗,到时候他不给房子,我可以起诉吗,在些谢谢帮忙了。
到时候他不给我拿回房子照,而我想卖还卖不了怎么办。

房产证不是你们的,居然还办了抵押?这个抵押应该没办理登记,如果男方不还钱,出借方无法实现自己的债权,而原房主如果将房产证挂失再办一张新证,就可以再卖一次房子,所以,以上情况,男方可以不还钱,原房主可以在卖房,你根本无法主张权利。

你担心的问题都很具体,为什么还总是往假设上走呢?离婚都可以破裂你还会相信他么?离婚无非就是房子,孩子和票子,在这个时候就要拿自己想拿的拿自己该拿的,说过的誓言都可以变,不要假设可能,实实在在的是最好,如果男方值得你信任那么你就协议离婚,不值得就让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