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关于当事人死后财产分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1:52:36
甲和他的妻子乙离婚后,孩子丙判给了乙,甲在临死之前有一套房产,但是这套房产被甲的哥哥丁拿去贷款,借款人是丁,甲的父母都健在。且甲在死前还有几十万的债务。请问——
问题一:甲死后,这套房子是谁的财产,是甲的孩子丙的还是甲的父母的,还是各一部分?如果是各一部分的话,比例是如何分配的?
问题二:甲死前的债务要谁来偿还?
问题三:甲的哥哥丁如果不偿还贷款,那么谁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其偿还?
问题四:如果甲和乙离婚时,孩子是判给甲。甲死后,孩子分到了部分的遗产,这个时候乙能不能领回孩子(和孩子得到的部分遗产)来抚养?

1、应该是甲父母和丙共同继承,具体分配自行协商,如协商未果,按均分原则。
2、用甲名下财产偿还,如房产
3、丙(其监护人以丙名义代理也可)有权
4、可以

楼上的说得很好,我补充一点:三问:还有甲的父母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