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男方一直不给女方钱用,本是共同财产,请问可以清求法律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07:12

既然是共同财产那双方都有权处置了,不是一方说了算的。他剥夺了你的权利,那就先商量着解决看行不,找熟人调解调解,不行了再说法律--法律是支持你的,只是夫妻双方如是上次法庭估计是后果不怎么好了,你说呢。

可以,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指明确指定夫妻一方受让的)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然可以请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