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欠款逃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2:16:39
本人经营一家烟酒店,年前有一个人来做生意做了几次都还及时付了钱还算讲信用,后来一次说身上钱不够下次做来做生意时再付账,我也答应了,后来几次也是如此,只是钱越欠越多,到后来有4,5万了,他就没再来过。。。。。当时每次都打了欠条,他还把身份证押给我,现在他人逃逸了,他已经和家里断绝关系了家里财产也已经抵押给别人了,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法律上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我吗?

问题是他现在的财产都抵押给了别人,我能拿回钱么?他的身份证和欠条都是真的,告上法院我怎么才能拿回别骗的钱呢?

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局立案侦查后逃跑,公安局应当发出通缉令,并且网上追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诈骗是刑事犯罪,你可以告到公安局,如果公安局不立案,你可以拿上你的证据去检察院,让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如果还不立案,你可以上法院提起自诉。

他为逃避债务把财产抵押给别人的行为是无效的,你有优先获得债务的权利。放心吧,可以拿回来。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告他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于能不能拿回钱在此不好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