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份证没有挂失而造成别人利用我身份证办信用卡,现已经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19:02
在湖南老家的老妈告诉了我 ,8月18日收到江西某银行的传票说我欠银行3000多元钱 。听了,搞得我慒了。后来想想,可能是我去年在南昌那边上学时(08年毕业)身份证丢了,而未挂失造成现在别人恶意使用。我 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我现在在浙江上班,工资又不高,本来想想给银行还了,只能算自己倒霉。但后来好好想想:这样的事今天发生了,说不定明天又收到银行传票,那我岂不是要替别人还一辈子的债呀。想想感觉不应该,但又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我知道身份证丢了,自己 没有挂失当然存在着一 部分责任 ,但是感觉不应该让所有责任都让我承担吧。也不知道现在挂失,报警还有没有用???

其实这个事情很简单,关键信用卡是否是你自己办理并使用的?签字是否为你本人所签?如果只是证件丢失,信用卡根本不是你去办理的,也不是你签字的,你可以要求法院检验签名,以明晰事实,你应该直接答复银行这张卡根本不是你办理的,你并不知道,是否报警也是银行的事情,只要事实上不是你所为,你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放心就是了.
银行对于信用卡申请,没有认真履行审核义务,造成被他人假冒办卡,银行承担责任.另外,身份证件没有挂失之说,丢了直接去派出所补就可以了,如果有疑问,可以拨打110,不要随意拨打其它电话,以免受骗.

赶紧报警,不晚的,银行也有责任

建议最好先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省得花冤枉钱

银行是有责任的,,现在挂失也是有用的,赶紧挂失吧,
辽宁身份证挂失的号我知道是:024-62820170.62823170

办信用卡要本人签字,你应该要求进行笔迹鉴定,然后去你补办身份证的公安局调出补办记录,有了这些,你在法律上是不负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