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可能存在问题,可否拒绝付款并要求损失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44:36
我们合伙施工进了一批管材,并合同约定施工前要由供货方提供合格证明并进行质量复检,供货方一直拖着不给做。迫于甲方一直在催工期,我们无奈就先进行了部分施工,后来越想越不对劲,就停下了施工,再次要求供货商复检。但供货商穷凶极恶,不仅不答应,还派人来我们工地闹事讨账,把我们起诉了。现在我们因为质量没有保障无法继续进行施工了,后来我们自己做过实验,对方的材料确实存在一定问题。
因为甲方一直在催进度,没办法我就先用了材料商的一部分货并交了一部分货款。
现在我的思路是,合同既然约定了由供料人做复检,对方不给提供有效复检资料,致使我的合同目的达到不了,我想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补充回答:
1、合同约定对方应提供复检、对方不提供的,对方属于合同违约,但这种违约并不构成根本违约、还没有严重到你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如果你拿不出对方管材的质量问题的证据,不提供复检就不妨碍你使用管材、不能说是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管材可以使用)、不能依据此解除合同,只是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2、我还是认为你现在应先拿出管材确实有质量问题的权威检测结论,再结合对方不提供复检的违约行为,证明这批管材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才能要求解除合同、赔偿你的损失。如果无法证明管材确实有质量问题、你又已经接受并使用的,仅仅是因为迟延提供复检来解除合同,很难得到支持。

1、“质量可能存在问题,可否拒绝付款并要求损失赔偿”:
(1)不能凭质量“可能”存在地问题去要求赔偿的:你方要求赔偿,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质量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才行,拿不出证据,索赔的要求不会得到支持的。
(2)如果在证据证明对方供给的管材有质量问题:你方可以拒绝收货、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约定有违约金,赔偿违约金并继续提供符合要求的管材;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赔偿你方受对方提供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包括施工误工期的损失)。

2、“后来我们自己做过实验,对方的材料确实存在一定问题”:
(1)你们“自己做的实验”,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无法做为对方管材质量有问题的证据。
(2)建议将管材提供有关质量检测检验部门作检测,可以申请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你们双方协商后共同委托鉴定机构检测,如果有检测报告证明管材真有问题:鉴定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并提出反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因为甲方一直在催进度,没办法我就先用了材料商的一部分货并交了一部分货款”:对于你方已经接受并使用的部分管材,很难再主张不合格了,但对于剩下的管材,可以先申请鉴定,然后再决定如何索赔,也可以你方先找质监机构咨询一下质量是否有问题,如果质量无问题,最好是和对方协商撤诉、你方支付货款,还可以少承担一些诉讼费用。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你说得不太明白,不知道你们做得是什么工程,也不知道你们和甲方和供货方是怎样的法律关系。
从合同的角度来说,供货方不按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