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民间借贷担保人有担保期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1:04:41
情况是这样:一个朋友何某向某某借款两万,我是担保人.
借条是这样写:何某向陈某某暂借两万,期限半年.
借款人:何某
2007年3月20日
担保人:我
因为何某现已跑了,现在陈某某要起诉我.请问我有责任吗?

你是担保人,你必须代还该借款

民间借贷的追诉期是2年,看你的借条上日期是2007年,如果是在2009年9月20日之前起诉你的话,这钱你就赔定了,但要是2009年9月20日之后起诉的话,那追诉期就过了,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了,那你也就不用赔了。

给你列几种可以免责1、是借款到期2年诉讼期过了。
2、是 根据 民间借贷中的担保问题适用一般借款合同担保的处理原则: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你这种情况想免责的话就要想办法,拖过9月20号,或则咨询下律师你的情况是否适用担保免责条款。(你的应该是免责了)

你负有连带责任.法院一般会判你还钱,你再找他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