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月份进入公司,6月份才跟我签合同,合同期限是1月开始,最后的签字日期是6月,请问我是否可以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05:51

此合同具有瑕疵,但具有效力。
一般来说,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规定的某个时间生效。你的说法是合同期限从一月起,但签字却在6月,这很明显是于你有利的一个证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工作之日起一个月,用人单位必须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从劳动者工作满第二个月之日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签的,则应从工作满一年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要想离职,赶快申请赔偿金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有权索要从2月到6月的双倍薪金,不过如果很缺钱非常需要那另一倍的薪金,你就要,否则建议不要,因为除非你不想在公司工作了,在中国法律就是为了防范不签合同损害劳动者利益,不是为了执行而增加劳动者的收益.

你可要求单位从1月份起至六月份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