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征收近几年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6:15:26
孩子多大了就可以不征收了

社会抚养费是以你违反计划生育小孩前一年的夫妻人均收入和你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为标准,而进行多倍征收。原则上社会抚养费是一次性缴纳,特殊情况可分次缴纳

举例:小孩2009年出生,就按照2008年夫妻平均收入和当地人均收入为标准征收,
至于征收多少倍,要看你具体的违反计划生育第几胎等多种情况。

具体可查看你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这个没有时效问题,只要发现你有违反计划生育问题,随时都可以补征,不管你小孩多大,除非到了你没有劳动能力时发现

社会抚养费为一次性征收,具体的征收标准需依据你所在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不同的情况计算标准不同。下面是河北省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二)不符合第二十条规定而提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生育年度起至法定年度止,每提前一年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三)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但未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而生育的,分别按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三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以此类推。
(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证》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六)除本条第(四)、(五)项外,其他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本条第(四)项标准征收。

广东胡律师:

一般是征收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