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异地羁押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3:10:08
有一个案例:一个诈骗犯因诈骗罪被乙、甲两地先后立案,乙地诈骗100万,甲地诈骗300万,犯罪地点在甲地,现在被羁押在乙地。有律师说该罪犯羁押点应该在诈骗金额较多的甲地,还有律师说羁押点应该在犯罪地点--甲地。请问羁押地点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吗

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
刑事诉讼法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这条规定,采取的是以最初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
说的是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不是应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