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缓刑期间没有公安、司法、检查等部门的规定,需要去当地派出所报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02:27

目前缓刑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归由当地公安机关管理,需要报到的。
  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也就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缓刑制度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两个: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看适用缓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予关押确实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放到社会上再进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犯罪分子虽然不在监狱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应的政治权利,而且与缓刑同时执行。
  对于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对其判处缓刑。适用缓刑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罪犯的表现,不关押不足以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的,就不能适用缓刑;或者罪犯虽有悔罪表现,但判刑较重,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也不能适用缓刑。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是指遵守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所在单位以及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是指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如报告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遵纪守法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