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未签合同 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7:16:48
今年5月毕业进了原单位(国企),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交了原单位,单位下通知说是算07月1日正式到岗上班(因为报到证是7月1日起生效),中间没有交档案,没有签合同(答应我们签,但是一直没给签),这个月9号发工资的时候还没有办保险,当时答应给我们尽快办,但是估计现在也没办,只办了户口和交了转党组织关系的小条!
现在想换另一家单位,过几天培训后可以签合同,这家单位讲我和原单位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合同,需要原单位开证明我已经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不存在劳动关系。
我想我现在去原单位是否能够顺利办好手续,是否当时就能拿到证明,走人呢!急用,谢谢!
本来这个时间内应该算试用期的,但原单位说反正工资不高就不算试用期了,直接按正式的发工资,算正式入职
我的户口和党组织关系要怎么办出来,当时要办什么手续吗?证明什么的! 那个证明是失业证明吗!
现在由于时间限制,无法提前30天申报辞职!但是看新劳动法82条说我这样的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而且我可以要求原单位补偿我的工资什么的!我倒也不想这么麻烦,只要顺利给我开证明就可以了!
最主要的是我觉得既然82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我没有原单位证明也可以在新单位签劳动合同啊!一定要有失业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如果你并不想这个权利,你也可以间接让公司知道你明白这个权益,让公司满足你其他的要求。只要按正常程序辞职,用人单位无权扣押你的任何东西,否则,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甚至是申请仲裁,现在仲裁是免费的,而且是45天结案。如有不明,可以给我留言,最后祝你好运!

你尚在试用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只需提前三天提出即可;
写一份辞职书交上去,按正常手续办理;
单位当不会刁难你的,放心辞职好了。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以随之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以此随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其中,不满一年的,支付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前一日止;满一年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提前30天辞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你可以辞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