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小鸡鸡外皮在幼儿园被咬伤 已完全康复 是否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9:41:13
急急急!
一年前孩子甲在幼儿园玩耍时,小鸡鸡被小朋友乙突然咬了一口,只是外皮上有点牙印。(孩子乙有咬人的习惯,之前也发生过,老师进行了多次教育也告知了家长,但防不胜防。)咬伤的当时老师和双方家长立刻带孩子去了医院检查!所有的交通费、医疗费、药费都是校方和乙方的家长共同承担的。由于部位比较特殊,家长很不放心,所以要求一年后复查。复查时医生非常明确地说了现在一点问题也没有,已经完全康复。但甲方家长却要求赔偿,说孩子当时受到了伤害!请问是否合理?如果是赔偿的额度应该是多少?乙方和校方谁应该承担大责任?

最多赔些营养费,和家长陪护的误工费,不会很多的,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就请甲方自己到法院告好了,让法院判吧。乙方和学校之间,学校的责任应该比较大些,毕竟乙方小朋友还小。对于有严重攻击行为的小朋友,幼儿园可考虑拒收,对自己和对其他小朋友负责。

站在乙方的立场上,甲方检查没问题,哪有人主动赔给他钱的,当然是不赔的。顶多交一年后的复查费用。不过这乙孩子咬人的习惯可不好。是不是要看下小儿心理什么的。

首先,甲的人品不好
其次 没有任何理由高乙
最后 中国儿童保护法 自己去看 告不倒乙的

当然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