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下情况下,这些人有继承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20:15
一位女士在丈夫去世后靠自己的工资挣了一套房子,她没立下关于这套房子的遗嘱,而她丈夫和前妻还有几个子女,那这几个前妻的子女有权继承这套房子吗?
谢谢~~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个房子是女士的单独财产。前妻的子女不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如果是符合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情况,可以继承。不符合就不行。
如果不想让他们继承就立遗嘱好了。只要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

前妻的子女与这位女士有扶养关系的话,则属继子女关系,这样就有互相继承的权利。没有扶养关系的,楼房属于女士个人财产,这些子女没继承权。

没有继承权

你好

第一,如果这个房子,是这位女士自己挣得钱买的,丈夫前妻的子女肯定没有继承权!

第二,如果买房子中的钱,有一部分是丈夫的,那么前妻的子女有继承权这一部

分的权利,当然这一部分这位女士和她的子女也有继承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的关系适用于婚姻法对婚生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他们彼此之间存在完全的权利义务。
除非继父母立下遗嘱。

根本没有,这是丈夫死后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况且听你这么说,丈夫没有这几个子女的抚养权,更加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