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诈骗6000元构成犯罪了吗?会怎样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49:52
我一朋友3个月前做了一次汽车碰撞,诈骗了保险公司6000元,现在被人举报了,被抓,请问这种案件会怎么判?严重吗?能不能把人买出来?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诈骗罪的处罚,数额底限是2000元,也就是说“诈骗”2000元以下不能构成诈骗罪,你的朋友骗取数额达到了诈骗罪规定的的数额。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算很严重。
  要看案情了,由法院定看能不能单处罚金了。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个事情你要咨询律师了,律师比我们谁都清楚。
你朋友太厉害了,佩服。买出来是比较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