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死了之后要送到火葬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27:59

现代需要啊...
看...现在生的人都不够士地用啊..
死的人还要跟生的人抢的话..生的人真的没办法啊..

加上.火葬很坏保啊....回归大自然快...拜时又方便..

  法律规定嘛!
  殡葬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25号

  《殡葬管理条例》,已经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
  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
  1997年7月2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
  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
  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 理工作。
  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
  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
  部门备案。
  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
  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
  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
  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
  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
  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
  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
  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
  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