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得中国律师资格后转变国籍,那么资格仍然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0:25:21
我在国内获得律师资格,执业了几年后加入了加拿大籍,我想持中国律师执照回国执业,不知道该资格是否因为国籍变化而继续有效
如果继续有效,请列出法律规定!
如果不能继续有效,也请列出法律规定!
谢谢帮助!

你能够继续执业,并保留律师资格。因为律师法对律师的国籍没有条件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的规定: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并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因此,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在中国执业。你在中国已经获得律师资格,只要职业资格保持有效,申请外国国籍并不会自动让你的资格失效。依据就是律师法第5条。

  但是如果要申请成为法官,就不可以!因为法官法明确规定了国籍方面的限制条件。
  法官法第九条有如下规定:
  第九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按相关规定,如果不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由司法部确认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五)品行良好。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确认无效。

律师法第五条没有国籍限制,可以继续执业。我没有找到其他禁止性规定。假如外籍后,该律师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