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一件刑事责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13:23
我的父亲因为去别人家里装修玻璃,和另外一个同事一起把玻璃搬到二楼,在上楼梯时,由于在前面走的人不小心撞了一下墙壁,结果把玻璃松掉了,然后玻璃破碎后切到了我父亲的手腕上,伤势很严重,花了三万块钱才使伤势基本稳定,而那个同事却对这见事不闻不问。请问那人到底有没有责任?
急!急!急!

当然有责任,但没有刑事责任,只能是民事责任。
我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解释》规定: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承担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你可也要求你父亲的老板和那个同事承担连带责任。那个家里是没有责任的。

有签劳动合同吗?

那个人肯定有责任。你父亲所在的公司也有责任。

直接找公司赔就可以,那个人和公司之间是连带责任。

你父亲和那同事是什么关系?如果共同受雇于装修公司,应该属于工伤。如果他俩合伙给人装修,属于承揽,对方过错致你父亲受伤,他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责任承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没有,你父亲的受伤和你父亲的同事没有因果关系并无过错,换句话说,并不是他的原因致使你父亲受伤,如果不小心撞墙壁的人是那个同事,那么是有责任的。还有一个就是你父亲是否是以公司员工身份去搬玻璃,如果不是公司员工,那么算不上工伤,只能要求雇主负责任,反之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另外如果你父亲同事的不作为导致你父亲伤势严重,那么负有责任。

这件事情不但你父亲的同事,就连装修玻璃的家主都有责任。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

这个问题不好说 先从道德观上说那个朋友是不对的 怎么说也是一起做事的 受伤了也得意思意思吧 如果他不是那种万里挑一的铁公鸡那就不排出故意伤害了 真的 现在的法律都是两面性的 可以象他要!在有最好上个保险 要是给公司干活的话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