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碰到土地使用年限过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42:57
去年买了一房子,按揭的。买时明明看到其建设用地许可证时间为70年,今年交房时却被告之建设用地许可证为30年。
问:一、此举开发商是否涉嫌欺骗购房者?
二、若其70年使用许可证为假,开发商是否涉嫌假造国家证件欺骗消费者?
三、若以上两条属实,可否据此要求退房?

望答?谢谢!

一、我国住宅建筑用地的使用年限通常为70年,小于70年的情况某些地区也存在。如果你“明明看到其建设用地许可证时间为70年”而现在“却被告之建设用地许可证为30年”,此举开发商不是涉嫌而是本来就是在欺骗购房者。
二、若其70年使用许可证为假,开发商行为属于假造国家证件的犯罪行为。
三、如果上述那怕一条属实,你均可据此要求退房。
问题是你有证据吗?如果开发商说从来就没有说过是30年,你有证据推翻它吗?那份假证你有拍照过吗?。。。。

这种情况通常是开发商在开发楼盘的时候,资金不足,不能向国家一次性缴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政府一定要求开发商交70年的钱,那么开发商可能会破产,导致楼盘烂尾,影响面更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先收取30年的土地出让金,让开发商能够有余钱继续建房子,等房子卖出后,开发商收到钱了,然后再补交剩下的40年土地出让金。

这类房子比较危险,因为开发商信不过。通常,政府会对开发商有文件处理意见的,看一下政府是否为开发商担保。

一般用于住宅的建设用地都是七十年,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是三十年,那么就得小心了,可能这块地是违法开发。
如果此证为假,当然构成了欺骗消费者。
开放商构成了根本的违约,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