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犯不犯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1:30:20

要分情况而定。如果你没有义务去见死救助的情况下,你就不违反法律。但是你有援救的义务而不去救助,那么你很有可能违法了。
特别是职务上的义务,比如,警察在执行公务时自不必说,在未执行公务的时候,如在星期天逛街的时候,碰上某位公民出现了险情,那么他就有义务去援救。
还有,有时见死不救会触犯刑法。犯罪构成中有叫做“犯罪的间接构成”的。即不作为也构成犯罪。比如说一个人带一3、4岁的小朋友去海边玩,将其带到比较深海里去后自己一个人回家了。这时他很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理由是他将一个3、4岁的小朋友带到大海里,在这种情况下他有义务将那个小朋友带回到安全的地方。如果不带回到安全的地方,任何正常人可以想象到那个可怜的小朋友很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他放任那个小朋友死亡这种情况发生,即为犯罪的间接构成。
再比如甲将乙刺伤,乙流血不止,这时甲有义务报警或拨打 120、或进行救助,如果甲不加理睬而自行离开,乙因流血过多而死亡的话,甲很有可能不但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而且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所以见死不救要分情况而定。但是没有义务去救助,而真的见死不救,虽然不违法,但可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另外,见义勇为也应该视自己的能力而为。本人就比较赞成小学生等不要盲目的去见义勇为。

 不一定,需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讨论。见死不救是一种不作为。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这种义务要求是法律性质的义务,并且要求其内容是积极行为。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拒不抚养、赡养的行为,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的消防人员有消除火灾的义务等等。(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等可能导致行为人负有实施一定积极行为的义务。(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这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成年人带着儿童游泳时,就负有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