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才能使无监护权的拖油瓶失去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1:13:32
继母改嫁给我父亲后,带过来一个13岁的拖油瓶儿子,但是这个拖油瓶的监护权法院判给了他的生父,也就是说继母不拥有拖油瓶儿子的监护权。

他们一直跟我父亲生活了3年,现在我父亲突然去世了,面临遗产分割的问题。

监护权是一个人的身份权,如果我提起诉讼,是不是在无监护权这点上做文章,让法院判决拖油瓶没有继承权,胜诉的概率有多大?
或者,我是不是可以提出,共同生活了3年,有过一些抚养的行为,那也是出于道义,替他的生父生母完成抚养义务。明知道监护权不属于自己,却也不要求改判监护权,也就是说在主观上并不希望扶养关系成立,属于慈善行为。

要求法院判定不拥有继承权或少量继承权?

你所说的方法,在法庭上很难确认继承权的归属,监护权的问题,并不是继承权的决定性的因素,但是考虑的因素,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应该是由于你父亲与你所谓的“拖油瓶”形成抚养关系,而至你和你继母,拖油瓶都有继承你父亲财产的权利,至于分多少,由法院判定。
继承权上,本没有胜诉的一说,看你怎么考虑这件事情了

你无须起诉他们,对方根本就没有继承权,何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你的继母只能继承与你父亲结婚之后所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也无权要求获得你父亲与其结婚前所持有的财产,因为这部分财产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只有你以及你父亲的父母亲才有权继承;
无须起诉,看守好你父亲的财产,就行;
对方想要折腾,你正常应诉即可。

你弟弟的生父母监护权问题与他对你父亲遗产继承权属于两个法律问题。
通过你的描述,你父亲与他共同生活三年,现在只能从你父亲与你弟弟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入手,如果已经形成,那么你弟弟即享有继承权。

其有无继承权,要看他与你父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形成就有继承权。
如打官司正如你所讲可在无监护权这点上做做文章,但核心不是监护而是抚养,要讲他的生父不仅有监护权而且有抚养的义务,尽管事实上随你父生活三年,但你父是在替他父完成抚养义务。
如果你提起诉讼最好要有他父给付过抚养费的证据。

我认为你的胜诉的概率不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可以相互继承。看了你的问题,看来你也知道这一点。但你把扶养关系和监护权混同在一起显然是不对的。两者并非一个概念。
另外,我认为扶养关系应该是以客观标准认定的,主观愿望似乎也不影响扶养关系的认定。退一步说就算主观愿望作为认定标准。你提出是出于道义而有过抚养行为,但你的证据何在,这是很重要的。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你说你父亲主观上不希望抚养关系的成立,就要拿出能让法官信服的证据。否则,扶养关系是成立的。
以我愚见,这官司基本上是打不赢的。另外要求法院判他少继承也有点儿难。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生活来源的,还应当多分遗产。

他本身就没有继承权,假如他敢跟你争父亲遗产的话,再来起诉也不迟,你一定能赢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