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过程中的共墙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48:01
二叔2006年建房,我家今年建房,两家共墙,请问我家是应按06年建造费用还是今年建造费用给予补偿,有何法律依据?

应当按照当时的建造费,因为这堵共墙是在2006年建的,但是应当将利息损失考虑进去,因为从那时到现在一经过了3年了,所以在补偿时应当将相关利息计算进去。至于具体的法律根据现在还找不出来,只有法理依据。

共墙相邻权

共墙是指同一墙壁为相邻双方共同所有或一方所有、双方共用。共墙相邻权的主要内容是:

1、相邻各方对共墙的使用不得妨碍、损害相邻他方的合法权益,一方不得实施可能危及相邻他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使用共墙;

2、相邻一方需要搬迁,一般不允许拆除或拆走共墙;如果要求拆走一方对共墙享有所有权,一般也应保留共墙,由相邻他方折价合理补偿;

3、共墙的维修和翻建,

一般应由双方协商,合理出资出力共同承担

目前没有补偿的规定,因此,可能是按市价补偿

根据建筑法相关规定,应以当年度建筑费用予以补偿。

折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