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罹患乳腺癌 丧失劳动能力 有什么补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21:30
2000年这家报社为了节省报纸的投递费用自己创办了一个投递部门
我妈妈在创办之初加入到了其中从事投递工作 到了2008年10月份查出了
患有乳腺癌中期,立刻住院治疗,并做了切除手术。
手术结束后再加修养,丧失了劳动能力。由于是临时工,报社仅发了当月工资和年终奖800元。其后没有给与任何补助和工作安排
想请问下这种情况能否得到一定的赔偿和赔偿大概是多少
注:我妈妈1999年从本单位下岗,厂里给与息保就是代缴两金不发工资。目前病退在家

楼上的,怎么到处COPY这句话啊,鄙视
既然是临时工,那么就要看当时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有没有提到相关的条款,如果没有的话,对你母亲来说就比较困难得到赔偿了,除非是由于工作的原因患的职业病,性质就不一样了,实在不行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广东胡律师:

这要看你母亲的“乳腺癌”是否是因单位工作造成的,如果是的话去申请了工伤的话,单位就要发放工伤补偿;

如果只是因为自己的身体原因造成,你母亲这个单位赔偿不了。

癌症在中国还没有列为工伤,因而单位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买了医保,可以报销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