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期间与另一家公司签合同工作,现终止劳动关系能否要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35:50
我在这家企业工作6年了,以前都是每年签一年的劳动合同,但2007年因为各种原因我和大多数员工都没有签合同,最后一次签的合同是2006年1月1号签的,到期日是2006年12月31号;08年1月10号公司说我的合同到期了,虽然07年没有签,但以前的合同惯例都是到每年的12月31日合同到期,现在不跟我续签合同了,而且也没有补偿金。 -请问我能要求支付补偿金吗?还有公司从来没有给我买过社会保险,我自己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部分费用吗?大概有多少?

这是我以前的问题,现我去要求仲裁,仲裁的人说因05年以前我在一家国企工作,后01年我停薪留职到现在的这家企业工作,05年原国企全部与职工(包括我)买断解除劳动关系了,法律不保护05年我与国企买断前的与这家企业的合同,我只能要求买断后的赔偿金和社会保险! 我觉得05年以前我与这家企业是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可以要赔偿金的,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吧.急啊!!

1.请问我能要求支付补偿金吗?
可以。劳动合同期满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数额自2008年1月1日起算,也就是半个月的工资。而2008年1月1日前的工期因适用旧法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还有公司从来没有给我买过社会保险,我自己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部分费用吗?大概有多少?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没有交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数额要由社保机构计算。

3.我觉得05年以前我与这家企业是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可以要赔偿金的,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吧.急啊!!

全日制的劳动者只能有一个用人单位,05年以前你的用人单位是国有企业,你是和国有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而与你现在的公司是没有劳动关系的,只是政策许可你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并支付你报酬,但你的工龄及社保都应在国有企业。

你好:
1 08年后,单位未交保险,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额为半个月工资,并可以就08年2月之后的用工期间主张双倍工资。
2 保险可以要求返还。企业应当交纳的部分为你工资或者交纳基数的20%,你可以主张该款项和相应利息。
参照:如果未缴纳保险到社保办补缴的话,需要每年加收10%的滞纳金。
3 劳动法并不禁止兼职,而且你是停薪留职,并不延误原单位的工作。但是你的保险只能交纳一份,即在05年之前由该国企交纳。05年之后的,你可以要求现在的单位参照上述第二条答复办理。
4 不可以就08年之前的部分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问题你可以参见我空间中 经济补偿金计算及支付指南http://hi.baidu.com/%D3%DA%C3%F7%C2%C9%CA%A6/blog/item/9536d4a798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