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125125你好,请教一道关于售后回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56:20
20*7年6月18日,甲公司与P公司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将某房产转让给P公司,合同约定按房产的公允价值6500万元作为转让价格。同日,双方签订租赁协议,约定自20*7年7月1日起,甲公司自P公司所售房产租回供管理部门使用,租赁期3年,每年租金按市场价格确定为960万元,每半年末支付480万元。
甲公司于20*7年6月28日收到P公司支付的房产转让款。当日,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上述房产在甲公司的账面原价为7000万元,至转让时已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14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该房产尚可使用年限为30年。
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5600
累计折旧 1400
贷:固定资产 7000
借:银行存款 6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600
递延收益 900
借:管理费用 330
递延收益 150
贷:银行存款 480
上述答案不正确,在以上答案基础上更正为
资料(4),不正确,该业务中,售价与公允价值相等,因此不需要确认递延收益,售价与房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900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
借:递延收益 900
贷:营业外收入 900
借:管理费用 150
贷:递延收益 150
1、我想请问acco125125的是,此题为什么不确认递延收益,此题不就是售后回租吗,售后回租怎么不用确认递延收益呢?还是这是属于融资租赁还是售后回租?
2、假设此题中转让价格为6600万,比公允价值6500万多100万,那么是不是需要确认递延收益100万。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的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递延收益),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如果售价大于公允价值,其大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应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由此,题中固定资产出售价格为6 500万元时,与公允价值相等,其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 600万元之差,应当记入当期损益,不需要递延。当出售价格为6 600万元时,高于公允价值100万元,则该100万元应当予以递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