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市直高中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5:19:26
临沂市市直高中有哪些?学生学籍档案归市教育局管的

临沂市市直高中有:临沂一中、临沂二中、临沂师院附中。全市所有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归市教育局管的。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鲁教基字〔2007〕26号),现制定《临沂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同时结合省、市近期工作安排,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1、高中学生学籍变更,每个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内,由学校、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逐级上报省教育厅,集中变更。其它时间不再受理学籍变更;不再接受学生或家长个人上报的学籍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单独变更(如转往省外)的由学生家长自行到省教育厅办理手续。

2、高中学生学籍信息今后不再变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任何原因都不准进行变更,毕业前也不再进行信息勘误,完全依据每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报名信息库信息为准。

3、高中学生休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1000元以上药费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严格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休学期限为1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学校审查核准,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高中学生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以信函等方式通知学生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答复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高中学生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者,应予退学。

高中学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休学期限不满1年的不能复学(省厅学籍管理系统程序已经更新,自动锁死休复学时间),由此造成的耽误学业考试、发展报告数据的填报、毕业等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个人承担。

4、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含驻兰山城区的市直学校之间、市直学校和兰山区高中学校之间)。

5、高中学生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