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律问题的法条~~~~~谁给我 我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10:32
南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亏损,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06年6月,各债权人上门讨债无果,欲申请南翔公司破产还债。下列各债权人中谁有权申请南翔公司破产?( ) A.A甲公司:南翔公司租用其仓库期间,因疏于管理于2005年12月失火烧毁仓库 B.B乙公司:南翔公司拖欠其燃料款40万元应于2004年1月偿还,但该公司一直未追索 C.C丙公司:法院于2005年10月终审判决南翔公司10日内赔偿该公司货物损失20万元,该公司一直未申请执行 D.D丁公司:南翔公司就拖欠该公司货款30万元达成协议,约定于2006年10月付款

选哪个???把理由说出来 要依据的法条!!完了我加分噢~

丙公司法律规定无力偿还债务的有限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程序进行清偿

破产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司法部公布答案为A
现在看答案为AC

A基于侵权产生了甲对南翔公司的损害赔偿权
B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
C仍在法院判决有效执行期内--2年
D对于未到期债权不能提前强制执行,所以无破产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