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权及民间借贷利息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40:29
2005年别人借了我5万元,07年我向法院起诉,他还了我1.5万元,随即撤诉,还有3.5万元至今未还,又快两年了,我想再上法院起诉他,还有胜诉权吗?(法院当初给我的撤诉书遗失了)。另外四年的利息怎么计算?请指教,谢谢
补充一下:四年了,我连带起诉担保人有胜诉权吗?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你证据充分,是有胜诉权的。
如果担保人有偿还能力,你也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先偿还你的借款,然后再由担保人和借款人追索。
如果借款时有利息约定,按其约定,但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没有利息约定的,按现行银行利息支付。
另外,提醒你一下,借款的民事追诉期为两年,请你不要超过两年起诉。

你现在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如果要起诉担保人的话凡要看一下你当时的担保协议。担保有好多种的,一般都是先起诉借款人,借款人没能力还你的话,你才可以起诉担保人的。利息的话都好算,现在你的重点是借款嘛。还有就是你的撤诉书遗失了可以到法院里问一下,法院应该还有一份的。具体的话可以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谈谈。

由于他还你1.5万你撤诉了,又开始了新的债务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2年,所以现在还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你可以起诉,证据充分的话(你负有举证责任)可能胜诉。四年的利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俺奶奶法定,习惯或者法官自由裁量。
至于担保人是担保债务人偿还你债务的的,在对方偿还不了你债务的时候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几点弓你参考,愿你早日索回你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