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低值易耗品包括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50:30
请问医院的低值易耗品包括哪些?是不是还要专门管理,弄个备查账什么的?在核算时,通过“周转材料”核算呀?怎么核算?谢谢!!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低值易耗品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经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而其单位价值又低于固定资产起点,即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下,或其单位价值量达到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但使用期限较短或易于损坏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新的物品。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有些物资,如被、服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而不能作为低值易耗品对待。
  低值易耗品可根据其用途分类,如按制度规定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医疗用品,如听诊器、消毒车等;二是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装订机等;三是棉纺织品,如口罩、帽子等;四是文体用品,如球拍、网球、乒乓球台等;五是炊事用品,如锅、碗、蒸笼等;六是其他用品,指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其他低值易耗品等。然后根据分类,归口器械、总务等各相关管理部门;还可根据其价值分为小型器械和消耗品两大类,以便于科室管理。

低值易耗品指低价值的用品,比如一些建议装置,文件柜、桌椅等,一般不列入固定资产。

一、不符合固定资产满足条件的低值购置可列为低值易耗品。大到桌椅条凳,小到大头曲别针,不一而论,要根据行业性质确定。频繁更新而不能一次性报废的物品可列入,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有正常的领用报废制度和手续。若无,该科目形同虚设无意义,还不如一次性列支。
二、 核算时根据税法认可的摊销法,例:55摊销法。领用时摊销一半,在报废时出账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