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国基层公民的选举权就这样被无情的剥夺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4:53:45
难道我国基层公民的选举权就这样被无情的剥夺了吗?

在我国,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患精神病的人和依照法律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除外。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对公民行使选举权规定了种种限制,如财产状况、教育程度、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从而剥夺了许多劳动人民的选举权利。

不知道仁兄是就什么问题发出这样的感慨的。在我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但细看选举法,你会发现中国普通国民根本布具备实质上的选举权利的,或许这就是仁兄发此感慨的原因吧。建议你读读魏兴荣先生的《公民选举权六十年>,你会对这个问题有着更为清醒和理性的认识

你说的是那一个基层??作为社会和农村公民,你只有投选村干部和街道主任的权利,至于中央'省长'县长镇长那都是上面想好了的,开会投票只是走过场罢了,你想象外国人样,选总统有你投票的份,这种场面谁也不知什么时候中国能实现,象我们这里,选村长书记,镇上也扦手,你不听他的还不行,去年我们村选书记,我们反对某某人,党委书记亲带一班人主持选举会场,骂我们不选某某是冐良心,结果让那个竟选者落了,又硬选上了.不过我认为谁当干部都行,只要心怀正义,不暗中害人,一心为民办亊,为民想亊,为民做亊,不贪不腐,就可以了.

选举是形式 不选也罢 真正的都是内定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