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公司与员工的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2:56:16
我在公司工作两年了第2007年11月进的公司,工资是1200元,底薪:720元,08年在1200的基础上涨了%10。底薪怎么也达不到上海最的工资960。你们说我能找工厂补齐以前低于最低工资的钱钱吗?大事,希望大虾帮忙!

你好:
对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单位还应另行支付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你要算算,你的实得工资中除去上述项目,不足960元的,可以要求补足。

不违法,你实发工资高于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