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急急急!111111111111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1:23:36
有这么个情况,去年12月7日别人借了我佰5000元,没有借条,没有第3个证人。今年8月10号我佰自杀了。现在借钱的那个人不认帐了,不承认借我佰的钱了怎么办?我们这民政所愿意给证明。

借款没有借条、又没有证人的话,比较难办。
民政所只能开具死亡证明,不会给你开具证明借款的文书的,开具这个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建议你可以找到借款人,看看他会不会口头承认,可能的话进行谈话录音;或者要求他补写欠条。
如果不行的话,其他的基本比较难办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民政所能证明什么?呵呵。证明不了真实的借款合同。如果不能证明。这个借款就无从谈起了。

这个必须得有其他证据才行啊。就算那人没自杀 借钱的人想抵赖的话也很难办的。有没有其他证据 比如 借钱的人一定是比较穷 至少是手头缺钱 用来维持生活或者 买东西什么的。这样的话 5000元也是笔不小的数目 弄清楚他借钱做什么了就可以告他 他说不清楚这钱是怎么来的 间接证明借钱给了他 有点类似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情况。没法证明钱的来路(缺钱所以借钱)就至少说明他的钱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