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租房定金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38:50
我承认自己做事太冲动了。

今天中午刚看的房子,是毛坯,800一个月,口头说租一年,押金1000,不得转租合租。还没有正式签合同,但是交了1000定金,写明10月1日前入住,在入住前房主负责安装好主卧室房门及空调,还有卫生间的热水器。

下午我就后悔了,那房子卫生间地面都是水泥的还没有门,在二楼,没有防盗窗,没有窗帘纱窗,厨房也是空空的四壁都是水泥。之前是因为我买的房子也在那个小区,还没交付,为了半年后装修方便才考虑租的,但是朋友都说800太贵了,这种条件500差不多。

晚上我就打电话给她说不想租了希望可以退钱,毕竟才隔了一个下午,而且以后都是一个小区的邻居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但是她说,她下午刚去买了空调准备给主卧室安装,现在没办法退了。

怎么办啊?其实我怀疑她骗人的,现在买空调都是上门安装,如果她真的今天下午买了,也不可能现在已经装好,肯定还在商场呢,怎么可能退不了。

我该怎么办呢?

对了,是通过中介找的,定金收据是中介写的,房主签字的。但是我没看到房产证等证明,她说等到正式签合同的时候再提供。

你确定是自己支付的是“定金”?收据上也写清楚是“定金”了?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因此即使书面合同没有签,只要你和出租人达成协议了,合同就成立。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反合同约定的话将无法收回定金,因此这笔钱按照一般手段你是拿不回来的。

现在的办法是和房东商量,看看对方能不能退还定金。如果不同意的话就适当给他几百块钱,协调一下,争取把剩下的定金收回来。

如果房东不同意的话,就想办法审查对方的出租资格。如果房东没有权力出租这套房屋,你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这样就能收回定金了。

如果还不行的话,就只能通过租下房子了。由于你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因此没有约定承租时间。对于没有约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约,不过必须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你能采取的办法就是签合同的时候只租一个月房子(前提是你没有向其他证人说过具体要租多久)。这样不属于违约,自然能够收回定金,如果房东不同意租房子给你的话,你甚至可以要求对方双倍给付定金。当然了,这样打擦边球很容易把双方拖进诉讼中,到时候两败俱伤。

房屋租赁是诺成行为,如果已经达成合意了就生效了
另外你如果签的是"定金"的话最好还是不要违约不然要赔双倍的

现在的解决办法是先找她协商一下,能否调低价格,如果不行的话
幸好你说的是1年又没有签合同(千万不要傻傻的签一年)
在租赁中如果双方口头约定的是超过6个月,而其后对于期限又产生争议的可以认定为不定期合同
你可以签合同为一个月 这样她就没话说了 定金也可以要回来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这个问题,你的押金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调节了,协议里面没有重大过失或显示公平性的问题就没有撤销的可能,只能说到入住的时候看看他是不是按合同履行的,如果是,没办法了,如果不是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不能。条子都写给你了,房主都签过字了,哪还能退啊。要不你就好好跟人家说,让他多少退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