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问题,我能要回我的定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58:43
我在深圳,我和太太计划要一个小孩,因此在6月份的时候找中介定了一套二手房,付了15万的定金,而当时房产证还没有出来,卖方和中介都告诉我7月份肯定会出房产证,但是他们不肯在合同上写明房产证出来的时间,只是写以开发商统一办理房产证时间为准;

为了能够凑齐足够的房款我们很急的将位于武汉的一套自住房低价转让,而房产证一直拖到11月初才出来,而我出售的那套自住房一现在的市值算最少损失了15万。

后来我们上网查了一下得知,所有的业主都知道房产证实际上要在10月底才能出来的,也就是说中介和卖方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

因为我们已经怀上小孩,这里房子由于房产证的问题迟迟不能购买,只能将太太送回家休养。

在这样的情况下加上深圳房价波动,我现在不想再继续买这套房了,请问我能够要回我的15万定金吗?我能够向中介和卖方索赔损失吗?

肯定得按合同约定解决这一问题.如果你能拿出切实证据,那么可以告对方隐瞒事实在先,赔付损失.不然的话,也只能这样...

建议,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那就再忍忍,武汉的房子赔了,估计深圳这个房子也赚了,别到头来两头都赔.自己谨慎考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