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范围内体罚是犯法的,罚站算是体罚吗?连续在门外站两天呢?还有老师说要开除学生属于人身攻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3:02:30

体罚犯法,
罚站应该是变相体罚,
不过为什么罚站呢,为什么不开除别的人呢?
这个问题先想一想,
我上高中的时候老师很厉害,
还打人呢,
不过幸亏他能镇的住我们,
没有出什么大问题。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罚站。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又承受得了。因而,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罚站他。甚至有些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屡屡得手。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王某是某小学的一位年轻教师,他在上课时,发现有位后进生在玩小游戏机,于是大吼一声:“你要打游戏就站到教室外面去打!”学生无奈,在教室外站着,过了半小时,其家长来校送衣服,发现其儿子站在外面。于是怒气冲冲地闯进校长室,发问道:“我儿子是到学校来接受教育的,不是来学校站岗放哨的,我儿子纵有千错万错,你们总不该把他‘驱逐出境’吧!”此时的校长无言以对,而王老师更加无话可话,只是赔礼道歉的份。罚站这种教育方法,学生虽然最能看懂,但效果甚微。
根据你说的情况完全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体罚。

当然是体罚,说要开出就是吓唬吓唬,除非你真的违反了学校规定

理论上是体罚,我是老师,学校和上面的文件规定,是不准体罚,批评也不准给学生造成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所以说,现在老师已经没有批评权了。你老师做的过了,这是肯定的。但是你现在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挺困难的,中国的传统就这样。希望你和老师沟通。

罚站当然算是体罚,更何况在门外站俩天!
开除学生这应该算吓唬,不属于人生攻击,但这种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