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45A不符点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5:38:30
最近,我们公司有份信用证议付时,遇到了关于45A条款不符点的问题. 情况如下:

这份信用证规定分4批走货, 第一批出货的议付单据中我们把一个价格写错了, 所以收到拒付点如下:goods shipped not accroding to shipment schedule; unit price for E405 at $18.00 instead of $18.60. 这个我们理解也接受.

可是没想到, 后面3批出货的议付都遭到拒付, 拒付理由是: shipment effected not according to shipment schedule. 但实际上我们都是按信用证要求的时间, 数量和方法出运的. 百思不得其解,就打电话咨询我们的议付行, 议付行是这样解释的, 说UCP600规定, 分批出货的信用证,如果任何一次出货时间不符合信用证45A的要求(包括出货时间, 商品描述, 价格, 数量, 单位, 出运方法等), 后面所有批次出货都将因此被认为是不符点. 可是我查阅了UCP600, 其中第三十二条说明如下: “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分期支款或分期发运,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规定期限支取或发运时,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所以这里并没有说任何一期的价格不对也会影响后面批次的议付啊. 据此我对议付行的解释节省了怀疑.
大家有没有类似经历或有这方面经验的? 烦请帮我分析一下.

这个是不需要质疑的
一单信用证无论是不是分批装运
价格都是不可变价(fixed price),如果第一次你们到单是$18.6,开证人同意以此代替$18.00也就说明他默认这个价格了,信用证价格也因此由$18.00变成$18.60,如果你后面又写回$18.00,那会被看作为不符点
如果你将错就错还是写$18.60反而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如果有不符点,国外银行会有电文通知你的交单银行的,会列明具体有哪些不符点的,如果银行没收到电文,你客户说的不算数,你可以让你银行发个报文给国外银行询问下,另外如果有1/3提单的话客户照样可以提货,我觉得是不是你客户那在有意刁难呀,另外你还需要跟你银行确认下那个1/3是怎么回事,是你们那银行少寄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一般来说,提单都是在一起的,没特殊情况银行不会自说自话的拿掉其中的2份正本
希望采纳

开出的证是不是循环证?不是的话,对方错误!
不能以第一批货错误,拒收2,3批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