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 押金扣留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1:27:05
我在德力西第十一公司上班,说是公司其实也是一个挂牌的厂.我去年6月进来的,实行计件制度,由于今年4月份开始公司的定单很多.老板要我们天天加班,不许请假,我便8月11号提交的辞职报告.我想这么热的天在车间做这么累的活,干坏了身体是很不值得的.可就在8月23号的时候老板说,我们不可能这么快走掉的,他说现在车间里这么忙,少说要再继续做一到俩个星期,也没有给我确定的日期,厂里的规定是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可在等待离职,准备找工作的时候他又这么说,而且知道我们要辞职了,便一点小的错误,就狠下心来罚我1000块钱,我也只是茫茫打工者中的一员,我不在乎这个月的工资,因为现在26号,我的工资早被罚光了..我在乎的是厂里每个月扣我工资的百分之10,是强制性扣的,我离职的时候能不能拿的到?我很困惑,我该怎么办???????请懂法的朋友帮帮忙??

先查明,扣的这10%是不是给你交的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公司是没有理由的扣的除非你有违规违纪,不过得符合公司章程或员工守则,但是如果工资全被扣光,是不合法的。
法律规定,合同期内的员工,主动辞职的话,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后,才能离职。
建议你,可以去劳动仲裁。

扣工资是要有理由的,即使有正当法定(仲裁或者法院审判书)理由也不能全部扣除.最多每月扣除20%,并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提出辞职后一个月是法定的离开时间,你无须考虑太多,如果公司不给钱,那么去仲裁(理由是支付加班费用及正常工资),仲裁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