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传票是否一定要去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14:41
在东方绿洲租用6人自行车,出了事故,翻车,其中一个伤势较重,其余5个都是皮外伤,伤势最严重的朋友告了东方绿洲,东方绿洲想推卸责任,说游客操作不当翻车,把车上其余5个作为第二被告来告,请问收到这样的传票我是否要出庭?是否要找律师?

收到传票你可以选择不到庭(即不出席),但是法院就会将原告关于你的指控当作事实(因为你选择了不答辩)。另外你可以选择请律师,但是如果你觉得你自己的责任并不大,或者说你觉得你自己能够清晰的说明情况,为自己作出辩护的话也是可以选择自辩(自己就事情的始末以及原告提出的关于你的控诉进行答辩)

属于共同诉讼,如果不出席,法院采用缺席审判。如果你无所谓,法院也不会强行拉你去,只是对于自己的利益,最好还是珍重点为妙

不出庭 可就缺席判决了 没有必要请 呵呵

收到传票就应当到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