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处罚责令三停后继续开业会怎么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3:01:29
消防行政处罚责令三停后继续开业会怎么样?会不会继续被处罚?
2楼回答不涉及到三停的

“三停”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敦促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你的惩罚。解决办法只有一个,针对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逐项整改,切实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自己认为整改完毕合格后,到消防部门申请重新营业的检查,如果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就会准许你开业的。
至于会不会被处罚,我认为“三停”本来就是一种处罚形式,如果处罚的话也只能是对单位负责人象征性的处罚下,一般额度较小,不必担心。
希望能尽快恢复营业,以后守法经营,才能生意兴隆!!!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你说呢,想知道怎样可以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