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消防大队行政处罚的听证和复议机关是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52:01
城区消防大队可以以消防大队名义做出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吗

你们貌似只有执法权,没处罚权吧

1、当然可以。任何一个消防大队都有行政处罚的权力,罚款的数额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当地的消防条例(省一级,或有立法权的市一级)裁定。

2、罚款一万元,应该依据《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听证和复议。一般来说,消防大队的听证机关或复议机关是消防支队(消防大队的上级机关)或当地公安局(分局),具体要遵照当地法规规定(省一级)。

听证和复议,当消防大队出具处罚决定书的时候,应该是告知你的,或者在处罚决定书上有专门注明,如果消防大队不告知,则处罚不能成立。请据此在规定的日期之内,申请听证或复议。